一、指导思想
为了让生活、学习、工作、创业在沪的新上海人,感受到上海这座城市带给他们的勃勃生机和无限希望,展现新上海人在“中国梦”引领下的动人风采,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特举办“长风杯”新上海人歌手大赛。活动以世界反法西斯战争暨中国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为契机,以“海上放歌,申城圆梦”为主题,为新上海人搭建一个展示艺术才华的舞台,体现上海“海纳百川,追求卓越,开明睿智,大气谦和”的城市精神和“公正、包容、责任、诚信”的价值取向,为传承中华传统文化,推进和提升市民的道德文化素质,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作出积极贡献。
二、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
上海市民文化节指导委员会
主办单位
上海广播电视台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上海音乐家协会
承办单位
上海市群众艺术馆
上海广播电视台东方卫视中心
上海市普陀区文化局
上海市普陀区长风新村街道办事处
协办单位
上海市普陀区图书馆
上海市普陀区长风社区文化活动中心
媒体支持
中国文化报
三、参赛对象及报名办法
参赛对象:
凡在本市生活、学习、工作、创业的新上海人,包括外国友人,年龄在18周岁以上(以非310开头的身份证为准)均可报名参赛,专业艺术团体的声乐表演人员和专业院校的声乐教师除外。
报名办法:
报名参赛者,须带好本人身份证;外国友人参赛须带好本人护照,请于8月28日之前到长风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群文部报名(枣阳路251弄100号2号楼310室);联系电话:62861352(徐老师、毛老师、蒋老师), 62862187(张老师、李老师、陆老师);传真电话:62456213;电子邮箱:xshrgsds@126.com;并按组委会指定时间参加初赛;
各区县文化馆等单位,可选拔若干名歌手,直接参加全市复赛,推荐歌手报名表请于9月6日之前报送长风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群文部(枣阳路251弄100号2号楼310室);联系电话:62861352(徐老师、毛老师、蒋老师);传真电话:62456213;电子邮箱:xshrgsds@126.com;
初赛接受现场报名,由主办方安排试唱(清唱);
进入复赛选手,须有所在单位或居住地居委会证明;
参赛选手须统一填写报名表(见附件)。
四、比赛日程安排
9月11日(周五晚)、12日(周六下午、晚上,视选手报名情况而定)在长风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枣阳路251弄100号2号楼五楼多功能厅)举行“长风杯”新上海人歌手大赛初赛;
9月19日(周六下午、晚上)、9月20日(周日下午、晚上,视选手报名情况而定)在上海市普陀区图书馆(铜川路1278号一楼报告厅)举行“长风杯”新上海人歌手大赛复赛;
10月17日(周六下午、晚上)在上海市普陀区图书馆(铜川路1278号一楼报告厅)举行“长风杯”新上海人歌手大赛决赛;
11月(时间待定)在电视台举行“长风杯”新上海人歌手大赛展演暨2015年“长风杯”新上海人歌手大赛颁奖仪式。
五、比赛规则
1、本次歌赛共分三轮进行,即:初赛、复赛和决赛;
2、参加初赛选手要求:清唱一首中文歌曲;
3、参加复赛选手要求:一分钟自我介绍(沪语与家乡方言结合);演唱参赛报选歌曲(中文歌曲);
4、参加决赛选手要求:第一轮选手演唱报选中文歌曲;第二轮与亲友团(家人、同事、同学或朋友等)组合表演,展示家乡特色文化;
5、参赛歌曲要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弘扬中华文化,传递中国声音;
6、参赛时长和人数要求:参赛选手报选歌曲演唱时长不超过5分钟;选手以组合演唱形式参赛时,人数不超过8人;选手与亲友团组合表演时长不超过4分钟,总人数不超过16人;
7、参赛伴奏要求:音乐伴奏带必须是CD格式,或者自备伴奏乐器;
8、评分要求:
复赛选手演唱得分占总分95%,一分钟自我介绍得分占总分5%;
决赛第一轮选手演唱报选中文歌曲得分占60%;第二轮与亲友团组合表演得分占40%。
六、比赛奖励
1、本次歌赛设金奖、银奖、铜奖、风采奖、优秀组织奖、组织奖等,奖项个数将根据比赛情况由组委会决定;
2、凡获奖歌手将颁发相应的奖金、奖杯和证书;凡对大赛组织工作作出特别贡献的单位将颁发相应的奖金和证书;
3、本次比赛金奖10000元、银奖5000元、铜奖3000元、风采奖2000元、奖金个税由获奖者自理;
4、凡获奖歌手一年内参加由组委会组织的三场公益演出。
七、评委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比赛原则,每场比赛将邀请有关方面专家和知名人士担任评委。
“长风杯”新上海人歌手大赛组委会
201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