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活动

第32届上海之春国际音乐节青年小提琴比赛 暨第十届中国音乐金钟奖小提琴比赛上海地区选拔赛比赛章程

2015/3/31 14:25:18

一、 宗旨:第32届上海之春国际音乐节青年小提琴比赛旨在推动我国小提琴艺术的发展,发掘青年小提琴演奏人才,促进他们的成长,通过选拔赛的方式,遴选出成绩优秀的青年小提琴演奏者,作为上海音乐家协会的参赛代表参加“第十届中国音乐金钟奖小提琴比赛”。本次活动由上海音乐家协会主办,上海音乐家协会小提琴专业委员会承办。
二、 参赛对象:
参赛选手为15—35周岁(1980年1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的在上海工作、或学习的优秀小提琴演奏者。

三、 参赛曲目范围:
1、 自选巴赫无伴奏g小调、a小调、C大调奏鸣曲(第二乐章:赋格)或恰空一首;
2、 自选一首贝多芬创作年代以后的外国著名作曲家(为小提琴和钢琴而作)有代表性的奏鸣曲第一乐章
3、 自选巴齐尼、拉威尔、帕格尼尼、萨拉萨蒂、圣-桑、维尼亚夫斯基等技巧性乐曲一首(带钢琴伴奏)
4、 自选下列作曲家创作的协奏曲第一乐章:(贝多芬、勃拉姆斯、德沃夏克、门德尔松、帕格尼尼No.1、普罗科菲耶夫g小调、圣-桑、西贝柳斯、肖斯塔科维奇No.1、柴可夫斯基、维俄当No.5、维尼亚夫斯基No.1)

注明:1、比赛为一轮,请选手在以上四项作品中自选三项作品演奏,但其中必须含有巴赫无伴奏作品、与协奏曲这两项。
2、钢琴伴奏由选手自带,组委会不提供。
3、演奏时评委会可能会叫停,不影响比赛成绩。

四、 奖励办法:
比赛设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2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1000元),由评委会推选其中的1-2名优秀获奖者参加2015年11月“第十届中国音乐金钟奖小提琴比赛”。

注明:评委会对选择推选的选手享有解释权。

五、 报名方式:
1、报名时需填写选手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提供近期二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两张、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2、报名费:每人100元
报名时间:2015年3月28日—5月1日
报名地点:上海音乐学院附中,东楼107演出科
报名电话:64673638
3、比赛时间:2015年5月15日
比赛地点:上海音乐学院附中
4、具体比赛报到、抽签及分组情况于5月8日左右邮寄至电子邮箱、也可登陆上海音协网站:www.shmusic.org查询,因此请认真填写好报名表格,留下相关准确信息。

六、 本次比赛的诸项事宜解释权均归上海音乐家协会小提琴专业委员会所有。

第32届上海之春国际音乐节青年小提琴比赛组委会
2015年3月

第32届上海之春国际音乐节青年小提琴比赛暨第十届中国音乐金钟奖小提琴比赛上海地区选拔赛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