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诠释和表现“中国梦”,激励广大音乐爱好者创作出一批符合当代人民群众的精神需求、以小见大、富有时代特征和号召力、反映并倡导积极向上社会风气的优秀原创歌曲,中国音乐家协会将自即日起举办“中国梦”全国原创歌曲征集活动。
一、活动宗旨
此次征歌活动作为中国音协“中国梦”系列活动之一,旨在面向全国征集“中国梦”题材的优秀原创歌曲,通过新歌征集、歌曲展播、唱片出版、交响音乐会等丰富多彩的形式,把征歌活动的影响推广到全社会。活动将通过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丰富群众
文化生活,引领志存高远、实干兴邦、积极向上的社会风气。
二、组织机构
成立活动领导小组,设立组织委员会(简称组委会)。组委会由主办方领导及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审定活动方案,确认、发布评选结果并出席相关活动。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落实方案,处理日常事务及与征歌活动相关的所有组织筹备工作。
三、活动内容
活动主要包括大型原创歌曲征集活动、委约创作采风、获奖作品录制出版、颁奖交响音乐会等宣传推广系列活动。
1、“中国梦”全国原创歌曲征集评选活动。广泛发动全国专业与业余的词曲作者(包括港澳台地区)参加,并积极拓宽征集渠道(包括自由报送,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音协报送,中直院团报送、委约采风创作等)。组委会将组织专家评委对征集作品
进行初评、复评和终评,最终评选出优秀创作奖15 首。
2、组织一批国内顶尖词曲专家,进行采风创作。采风团成员除了考虑其知名度和成就之外,同时要兼顾老、中、青各年龄段作者以及音乐创作各门类的专家,采风团成员的作品以委约创作作品的形式参加歌曲评选活动。
3、对获奖作品进行编配、录音、演唱和制作,结集出版CD 专辑。由签约唱片公司出版活动同名音像出版物,向全国发行。其中一部分用于电视、电台、网络等媒体,宣传本次大赛的成果;一部分用于赠送给相关部门,进行文化志愿服务活动,特别是老少边穷
地区,以支持不发达地区文化事业发展。
4、举办专场颁奖交响音乐会和获奖者座谈会。届时将邀请国内知名演员和歌唱家演绎获奖作品,展现大赛成果。同时,在音乐会举办前后,还将邀请词曲名家和获奖作者一起参加主题座谈会,畅谈创作心得,交流艺术经验。
四、作品要求
征歌活动提倡作品的形式、体裁及风格多样性。应征作品仅限于2013 年1 月1 日以来创作的、未在国家级征歌活动中获奖的原创歌曲作品。
作者须保证对作品享有完整版权,提交作品参赛即视为授权主办方拥有作品的非商业宣传推广使用权。若作品侵犯著作权等相关法律,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所涉法律责任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五、作品征集
1、系统征集。由中国音协向各团体会员等报送单位下发征歌启事,进行系统内征集。
2、社会征集。在中国音协核心刊物及官方网站上对该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并向全社会广泛动员,拓宽、便捷征集渠道。
3、定向委约创作。中国音协还将组织著名词曲作家小分队,深入生活、下到基层,专门进行“中国梦”主题采风创作。
注:各报送渠道不得重复报送,否则视为无效。每位词曲作者限报2 首作品。
六、报送要求
1、报送时需提交作品简谱一式2 份,A4 纸打印,有条件者可提供作品音频小样CD。
2、提交作品时,需同时提交《报名表》(中国音协官网www.chnmusic.org 下载),系统报送需加盖单位公章。
3、作品通过邮寄方式(仅限邮局特快专递、平信或挂号信) 报送,截止日期为2014 年7 月15 日(以邮戳时间为准),信封上须注明“中国梦征歌”字样。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德外北沙滩1 号院32 号楼B 座中国音协组联部(邮编:100083) 联系人:李菲
七、奖励办法
组委会将最终评选出优秀创作奖15 首作品的作者进行奖励,每首奖金2 万元,同时颁发奖杯、荣誉证书。词曲作者按4:6 的比例分配奖金。对系统报送单位设组织奖5 个,颁发荣誉证书。
上海音乐家协会
201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