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届金钟奖琵琶比赛上海选拔赛将在音协的领导下以公开选拔的方式对报名选手进行选拔。请申请参加比赛的选手从音协网站下载相关简章及表格,填写后直接发给秘书长杜炳荣老师,或者以挂号方式邮寄。
1、 报名即日开始,报名截止日期2011年4月20日。
2、 选拔时间2011年5月10号。选拔地点另行通知。
3、 联系人:杜炳荣老师
4、 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13611749576。
E-mail:dubrll@hotmail.com
邮寄地址:长寿路1112弄7号101室。
上海音乐家协会琵琶专业委员会
2011年3月17日
第八届中国音乐金钟奖琵琶比赛赛事安排及评选细则
中国音乐金钟奖琵琶比赛的设立,旨在推动我国琵琶艺术的发展,促进琵琶演奏人才的成长,通过比赛的方式,遴选出成绩优秀的青年琵琶演奏者,对其进行表彰和奖掖。
一、参赛对象
参赛选手为15—40周岁(1971年1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的中国(含港、澳、台地区)优秀琵琶演奏者。
二、报送名额
比赛分选拔赛、复赛、半决赛、决赛四轮次进行。通过选拔赛,选出48名以内的选手参加现场比赛。其中,复赛选手为48名以内,半决赛为24名,决赛为12名。
各报送单位名额分配如下:
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建设兵团音协,煤矿文联音协、中石油音协、中石化音协、公安部音协以录像的方式各报送2名选手,参加全国差额复审。
2.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以录像的方式分别各报送3名、1名、4名选手,参加全国差额复审。
3.九大音乐学院:
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各推荐报送3名选手,直接进入复赛。同时,再择优推荐4名选手,以录像方式报送,参加全国差额复审。
沈阳音乐学院、星海音乐学院、四川音乐学院、天津音乐学院、武汉音乐学院、西安音乐学院:各推荐报送2名选手,直接进入复赛。同时,再择优推荐2名选手,以录像方式报送,参加全国差额复审。
4.中直各专业院团,以录像方式各报送2名选手,参加全国差额复审。
如有报送单位报送名额未满,将视情况进行调配。
三、报送方式
1.各地音协和有关单位按分配名额,将选手的录像和报名表等资料报送中国音协。
2.报送的选手需填写选手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提供近期二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两张、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3.选手可选择本单位或原籍报送参赛,不得重复报送。
四、报送资料
选拔参赛选手所提供的录像(DVD光盘)不得编辑编辑(必须同期录音),如不同期录音,组委会将取消该选手入选资格。具体要求如下:
A.选手必须面向摄像机镜头,在一个合适的距离里,以确保演奏清晰可见。" w1 {" z&
B. 录像资料必须是在提交给金钟奖组委会前六个月内录制完成的。
C.录像中不得显示选手姓名及报送单位名称。光盘封面须注明表演者的姓名、所录作品的曲目和时长。报名录像资料不予退还。
五、参赛曲目
选拔赛曲目与复赛曲目相同,选拔赛、复赛、半决赛无伴奏演奏。
(一)复 赛(共两首曲目,9-13分钟)
1.从下列曲目中任选一首(版本不限)。
《虚籁》、《歌舞引》( 刘天华曲)
《昭君出塞》、《大浪淘沙》 (华彦钧曲)
2.任选一首1949年以后的创作的独奏乐曲。
(二)半决赛
1.《平沙落雁》(古曲 版本不限);
2.《阳光照耀在塔什库尔干》(塔吉克族民歌 陈钢编曲 陈音移植)、《诉》(吴厚元曲)、《天鹅》(刘德海曲)、《点》(陈怡曲),《千章扫》(罗永晖曲)任选一首;
3. 自选一首1990年以来创作的当代乐曲(5-10分钟)。
(三)决 赛(乐队协奏)
1.琵琶与乐队《春江花月夜》(罗忠镕、秦鹏章版本,2011年2月下旬以后可登陆中国音乐家协会网站www.chnmusic.org下载);
2.琵琶协奏曲《花木兰》(顾冠仁曲)。
各轮次曲目均不得重复,必须背谱演奏。演奏必须按照细则所列曲目顺序进行。演奏时间如有规定要求的,演奏净时间不得少于最低时间,如少于最低时间,取消比赛成绩;超过最高时限将被叫停,不影响比赛成绩。
六、奖励办法
1.比赛设等次奖、优秀奖和入围奖。
2.等次奖包括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3名,奖金分别为3万元、2万元和1万元。
七、报送及比赛日期
1.推荐报送截止时间为2011年5月3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2.复赛、半决赛、决赛拟于2011年10月中旬在南京举行。
联系地址:北京朝阳区北沙滩1号院32号楼B座1510室
邮 编:100083
联 系 人:万 宜
咨询电话:010-59759632、13501316700
附件下载:琵琶选手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