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活动

中、小型中、西管弦乐及声乐新作品征集章程

2012/3/29 14:26:32

  上海音乐家协会已连续三年举办了新作品征集活动,经过专家评选,多部风格各异的作品脱颖而出,分别在’08—’10年的上海之春国际音乐节《海上新梦》音乐会上进行了首演。为纪念建党90周年,辛亥革命100周年,我们将在2011年第二十八届上海之春国际音乐节期间推出《海上新梦V》纪念专场音乐会。特此我们继续向海内外作曲家征集中、西管弦乐及声乐新作品。
一、活动宗旨:
  歌颂先辈的革命精神和改革开放的巨大成就及当代的幸福生活;繁荣音乐创作;继承上海之春力推新人新作的传统;满足新时期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
二、征集要求:
  1、 作品形式及时间长度要求:
  (1)管弦乐序曲,时间长度在10分钟之内;
  (2)民族管弦乐队作品,时间长度在10分钟之内;
  (3)声乐作品:带钢琴或管弦乐队伴奏的独唱、重唱、小组唱、合唱(包括交响合唱),时间长度在10分钟之内;
  2、 作品内容须符合本次征集活动主题;
  3、 作品风格不拘,力求给大众留下美的体验;
  4、 作品应是2008年(含2008年)以后创作的,未在中国内地正式出版过音像制品,也未在内地广播、影视和音乐会上演出过的;
  5、 管弦乐队为三管编制。
三、 入选说明:
  1、 入选作品将在2011年的上海之春国际音乐节上正式演出;
  2、 上海音乐家协会将根据入选作品的大小、长度等支付首演费;
  3、 作品入选者(非本地作者)届时将作为嘉宾出席专场音乐会;
  4、 在截稿期之后两个月内没收到入围通知的作品,其作者即可自由处置作品。
四、 应征材料:
  1、 总谱一式二份;
  2、 CD音响小样一份;
  3、 正确填写的报名表;
  4、 报名照1张;
  6、 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以上所有应征材料请在截稿前寄达以下地址:
  上海市延安西路238号 上海音乐家协会艺术室
  邮编:200040 电话(传真):021-62485036
  作品截止报送时间:2011年1月31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有关信息请关注上海音乐家协会的官方网站:www.shmusic.org

上海音乐家协会
2010年9月

附件:点击下载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