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晚,由文化部主办,中央歌剧院承办的第十四届全国音乐作品(合唱、室内乐)颁奖音乐会在国家大剧院音乐厅举行。
演出开始前,文化部艺术司司长于平先生公布了本次评奖的获奖结果。随后,评奖的专家评委向获奖作者颁奖了获奖证书。第十四届全国音乐作品(合唱、室内乐)评奖共有160部作品参评,其中合唱作品79首,室内乐作品81首。通过评委严格认真的评审,共评选出获奖作品42首,其中获奖合唱作品22首,室内乐作品20首。上海音协副主席徐景新的《铁军之歌》获得合唱作品二等奖。上海音协常务理事、上海音乐学院副院长徐孟东的《惊梦》获得室内乐作品一等奖。音协音乐创作工作委员会委员徐坚强的《春之声》和《对鸟》获得合唱作品三等奖。
在音乐会上演奏了第十四届全国音乐作品(合唱、室内乐)获奖中的4部室内乐作品,分别是《金木》(二等奖)、《沙原隐泉》(三等奖)、《午夜的悲歌》(三等奖)、《惊梦》(一等奖);三首无伴奏合唱作品,依次为《云朵上的山寨》(优秀奖)、《草原夜色美》(一等奖)、《打跳》(二等奖);两部交响合唱作品《春天的企盼》(优秀奖)、《铁军之歌》(二等奖)。
音乐会特邀上海歌剧院著名指挥家上海音协会员曹丁执棒,中央歌剧院合唱团和交响乐团上演了获奖无伴奏合唱和交响合唱作品。此外,来自武汉音乐学院、中央音乐学院、四川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的室内乐重奏组演出了室内乐的获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