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2023上海第十四届优秀管乐团队展演活动的宗旨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通过管乐团队的展演交流活动,展示上海管乐团队的发展现状和演奏水平。加强各管乐团队之间的交流与沟通,促进本市管乐艺术教育的普及和提高,推动上海管乐艺术的发展。提升本市的管乐艺术教育学术层次,引导本市的管乐事业朝着更加规范有序的方向发展。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一条本届展演活动由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上海音乐家协会共同主办;上海音乐家协会管乐专业委员会承办。
第二条本次展演设展演组委会,下设展演组委会办公室,全权负责展演活动期间的各项工作。
第三条设立展演评委会。评委会由组委会聘请音乐界专业人士担任,负责展演评比工作。
第三章 展演时间及组别设置
第一条 2023上海第十四届优秀管乐团队展演活动于2023年12月中下旬举行,部分优秀团队将受邀参加2024年1月1日举行的“2024上海管乐新年音乐会”。
第二条本届展演分设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大学组、综合组、社会组和特色组。各组别要求如下:
小学组:1至5年级;
初中组:6至9年级和小学、初中混合乐队;
高中组:高一至高三,中专,职校和初、高中混合乐队;
大学组:本校在读本、专科和硕、博士研究生;
综合组: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学生乐队;
社会组:除上述组别以外的其他人员;
特色组:如长笛、单簧管、萨克斯管及铜管、木管乐队等。
第三条各团队参加展演的乐手,原则上不能借用音乐院校在读学生与毕业生和专业乐团在职演奏员。上述情况一旦查证,将视具体情况扣分。
第四章 演奏曲目及时间
第一条参加展演的各组别乐队均演奏一首作品,曲目自选。各团队展演时间9分钟以内。
第五章 乐队人数及指挥
第一条各团队的实际演奏人数(含指挥)下限不得少于40人,最多不得超过70人。
第二条各展演团队的指挥鼓励本单位教师担任,也可外聘指挥,原则上一位指挥不超过指挥两个团队。
第六章 奖项及标准
第一条参加本次展演的奖项设置为金奖、银奖、铜奖和展演奖。
凡由本单位教师担任指挥者,在总平均分的基础上加1分。同时设立“新苗奖”和“发展贡献奖”若干名并颁发荣誉证书。
第二条本次展演的评委将按百分制打分。评委根据各团队音准、节奏、音响平衡、音乐表现力、作品的易难度和风格的把握及乐曲演奏的完整性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每支乐队的最终得分是去掉评委中的一个最高分与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
本届展演的奖项,将在“2024上海管乐新年音乐会”演出开幕前颁发。
第七章 乐器
第一条各展演乐队一律不得使用电声乐器。
管乐展演现场由组委会提供相应的大件乐器。
第八章 报名资格及报送要求
第一条凡具有较好演奏能力的管乐团队均可报名申请参加展演。此次展演分二轮进行。第一轮为视频提交,待组委会审核后通知进行线下第二轮展演。请线下参演团队自行购买好学生意外险(学校有统一购买过),演出当天带好保单复印件交报到处。
第二条线上展演节目应为本年度录制的团队演奏视频。视频采用MPG2格式(压缩带宽不低于10M,分辨率1920×1080),使用一个固定机位正面全景录制,需把本章程的第一页在录制中展示,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不得后期配音合成。每个节目视频以单独文件制作(文件大小不超过1G,不要多个文件合成)并以“学校+节目名称(组别)”命名,播放的内容中不得出现所在学校名称和指导教师姓名。
第三条视频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0日晚上12点。电子版报名表请发至组委会邮箱shyijiaobu@126.com,纸质版报名表请盖章后,快递至:长宁区华阳路112号一号楼401室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艺术教育部。
第四条报名表可在上海学生活动网(www.secsa.cn)、上海音乐家协会网站(www.shmusic.org)和上海音协管乐专业委员会公众号下载。
第五条参加展演的团队所需递交资料:
本团队展演曲目纸质总谱一份,用A3纸竖排打印装订后,在开领队会时交报到处。
第九章 其他事项
第一条本届展演不收取任何费用。
第二条本章程解释权归展演组委会。
2023上海第十四届优秀管乐团队展演组织委员会
2023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