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活动

2019上海第十二届优秀管乐团队(社会组)展演活动章程

2019/10/28 9:22:0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2019上海第十二届优秀管乐团队(社会组)展演活动的宗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通过管乐团队的展演交流活动,展示上海管乐团队的发展现状和演奏水平。加强各管乐团队之间的交流与沟通,促进本市管乐艺术教育的普及和提高,推动上海管乐艺术的发展。选拔并推荐优秀获奖团队参加2020年5月在上海举办的中国第十四届优秀管乐团队展演活动。提升本市的管乐艺术教育学术层次,引导本市的管乐事业朝着更加规范有序的方向发展。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二条 本次展演由上海音乐家协会主办,上海音乐家协会管乐专业委员会承办,普陀区青少年中心协办。

  第三条 设立展演组委会,下设展演组委会办公室、全权负责展演期间的各项工作。

  第四条 设立展演评委会。评委会由组委会聘请音乐界专业人士担任,负责展演评比工作。

  第三章 展演时间及组别设置

  第五条 2019上海第十二届优秀管乐团队(社会组)展演活动定于2019年12月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第六条 本次展演设交响管乐组和特色组。各组别要求如下:

  交响管乐组

  隶属于国家机关、部队、公安、企事业本单位员工组成的管乐团队;隶属于社区、街道、工人文化宫和有培训资质的业余艺校,不分职业、年龄的混编管乐团队;自由组合的管乐团队。

  特色组

  如长笛、单簧管、萨克斯、纯铜管、纯木管管乐队等。

  第四章 演奏曲目及时间

  第七条参加展演的各组别乐团均演奏1首作品,曲目自选。今年适逢建国70周年,提倡演奏与该主题相关的中国作品。各团队展演时间(含上下场)15分钟以内。

  第五章 乐队人数及指挥

  第八条交响管乐团队的实际演奏人数下限不得少于40人,最多不得超过70人。特色管乐团队的实际演奏人数下限不得少于20人,最多不得超过70人。

  第九条展演团队的指挥隶属单位不限,原则上1位指挥不超过指挥两个团队。

  第六章 奖项及标准

  第十条参加本次展演的奖项设置为金奖、银奖、铜奖和展演奖。

  各奖项得分标准为:金奖(90.00分以上含90.00分)、银奖(85.00

  分至89.99分)、铜奖(80.00分至84.99分)、凡得分为79.99分以下的团队均获展演奖。

  同时设立“新苗奖”和“发展贡献奖”若干名并颁发荣誉证书。

  第十一条 本次展演的评委将按百分制打分。评委根据各团队音准、节奏、音响平衡、音乐表现力、作品的易难度和风格的把握及乐曲演奏的完整性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并由专家评委现场进行点评。每支乐队的最终得分是去掉评委中的一个最高分与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所有成绩在本场展演结束半小时后宣布。

  本次展演的奖项,将在“2020上海管乐新年音乐会”演出开幕前颁发。

  第七章 乐器

  第十二条各参加展演的乐队一律不得使用电声乐器。

  展演现场由组委会统一提供定音鼓、交响大鼓、爵士鼓、马林巴、木琴、颤音琴、钟琴、管钟、低音大锣、钢琴各一套(架),低音提琴二把,指挥谱架、乐队谱架及座椅。所有鼓槌、棒、琴弓及其余乐器由各团队自行解决。

  第八章 报名资格、时间及要求

  第十三条 凡具有较好演奏能力和较高合奏水平的管乐团队均可报名申请参加展演。请参加展演的团队自行购买好意外险,演出当天带好保单复印件交报到处。

  第十四条 连续三届参加本展演活动,并获得同一组别金奖的团队(2015年、2016年、2017年),不建议参加本次展演。

  此类单位经申报,可获得由主办单位颁发的“上海音乐家协会管乐专业委员会2015-2017年度示范乐团”奖牌。(具体申报方法见示范乐团申报表)

  第十五条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8日。电子版报名表请发至组委会邮箱shanghaiyinxie@163.com, 纸质版报名表请盖章后,快递至:上海市延安西路200号1号楼902室上海音乐家协会。报名表可在上海音乐家协会网站(www.shmusic.org)下载。

  第十六条 参加展演的团队所需资料:

  本团队参加展演曲目纸质总谱壹份,用A3纸竖排打印装订后,在开领队会时交报到处。

  第十七条组委会将于展演前召开各团队领队协调会,部署展演过程中具体事宜及分组抽签。会议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第九章 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 本次展演不收取任何费用。

  第十九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比赛组委会。组委会有权根据活动的实际情况对本章程作适当调整或修改。

  活动咨询电话:曹老师17317912368

2019上海第十二届优秀管乐团队(社会组)

展演活动组织委员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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