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活动

第35届上海之春国际音乐节古筝艺术周、2018“上海之春”敦煌杯古筝展演章程

2018/2/22 16:07:54

第35届上海之春国际音乐节

古筝艺术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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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主旨

  第35届上海之春国际音乐节期间,4月28日-5月2日在上海师范大学,举办第35届上海之春国际音乐节古筝艺术周活动。

  举办此次系列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弘扬民族文化为主基调,全面体现在古筝艺术发展进程中民族音乐与外来音乐、传统音乐与现代音乐、高雅音乐与通俗音乐之间互相融合与促进的艺术成果。组委会精心策划一系列活动,包括1、2018“上海之春”敦煌杯古筝展演,分普及业余组、网络通俗组、院校专业组三大板块进行,其中院校专业组第二轮展演指定作品是2017年委约9位作曲家,以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精神,聚焦民族题材而创作,并以展演指定曲目、音乐会、出版曲谱形式呈现。2、论坛:传承中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的古筝作品创作。3、“敦煌”古筝制作交流会。4、古筝出版研讨会。5、两场音乐会:“民族情”--不忘初心古筝专场音乐会,“民族魂”--第35届上海之春国际音乐节古筝新人新作音乐会暨颁奖仪式。

  本次活动旨在以古筝艺术的创作、演奏、教学、制作、出版为主线,全面展示古筝艺术在当代音乐发展进程中所取得的辉煌业绩,推动中华传统艺术的惠民工程,在展演中的网络通俗组将以网络传播的新手段滚动宣传,为音乐爱好者提供即时共享的新平台,为参与者提供全新的视觉感受,体验和领略改革开放四十周年来我国古筝艺术发展的新成就。

组织机构

主办:上海音乐家协会

承办:上海音乐家协会古筝专业委员会

   上海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协办:上海音乐学院民乐系

   上海民族乐器一厂

   上海音乐出版社

   上海熠馨文化交流有限公司

 

2018“上海之春”敦煌杯古筝展演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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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

  为弘扬中国优秀民族文化,普及音乐教育,交流教学经验,促进和提高上海市乃至全国的古筝教学和演奏的整体水平,选拔优秀演奏人才,第35届“上海之春”国际音乐节时,举办2018“上海之春”敦煌杯古筝展演。

  展演分普及业余组、网络通俗组、院校专业组三大板块。

评审委员会

  此次展演评审委员会由第35届上海之春国际音乐节古筝艺术周组委会聘请上海市及国内的著名作曲家、古筝教育家、演奏家担任。评委会对各轮展演的评定结果,为各轮展演的最终结果。

普及业余组

  普及业余组旨在更好地继承传统、普及大众,选拔优秀演奏人才,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之古筝艺术。

  一、参演范围

  凡符合章程所规定的适龄演奏者,不分民族、性别、地域、文化程度,均可报名参加。

  二、参演组别

  1、学前组:2011年8月31日后出生。

  2、小学A组:2008年9月1日~2011年8月31日出生。

  3、小学B组:2005年9月1日~2008年8月31日出生。

  4、中学A组:2002年9月1日~2005年8月31日。

  5、中学B组:1999年9月1日~2002年8月31日。

  6、青年组:1983年9月1日~1999年8月31日。

  7、中老年组:1948年8月31日~1983年9月1日。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8年2月25日~3月11日

  2、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上海音乐家协会官网:www.shmusic.org)。报名成功后报名表选手自行打印,并凭报名表参加展演。

  3、报名费:200元。报名确认后,报名费不再退还。

  4、可同时报名参加网络通俗组。

  四、展演时间、地点

  暂定时间:4月5、6日,具体展演报到时间、地点,将于3月22日左右在官网上公布。

  五、参演曲目

  参演选手可自选乐曲一首,限时四分钟,可自行删减,不影响成绩。

  六、评审原则

  1、参演选手在现场上只有编号,组委会不向评委出示选手任何背景材料,编号采用报名编号。

  2、评判标准为艺术性与技巧性并重。包括音准、节奏、音色、演奏方法及对乐曲的感受理解和表达,演奏的完整性与表演的信心均作为评分依据。

  3、在展演中,演奏者演奏超时,评委有权终止选手演奏,但不影响选手演奏成绩。

  4、选手、家长、教师、评委要严格遵守展演章程和纪律,违纪违章者将取消参演资格或评委资格。

  七、其他

  1、参演选手的交通、食宿均自理。

  2、参演时选手无须携带乐器。

  3、主办方对本章程未尽事宜拥有解释权及决定权。参演选手对承办单位或大赛工作人员产生质疑,发现有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情况,可向主办方投诉,经查属实后,将予相应的处理。

网络通俗组

  网络通俗组旨在让古筝演奏者活学活用,根据自己所学,在指定歌曲中选自己最喜爱的那首创编,配合伴奏带演奏并录制视频,第一轮经过专家评选出30名选手,第二轮将评选出30名选手视频,进行网络大众评选,最终成绩由网络大众评选出最喜爱的选手。运用大众传播、群体传播、人际传播等多种方式展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魅力。

  一、参演范围

  不分年龄、组别、民族、性别、地域、文化程度,均可报名参加。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8年2月25日~3月11日

  2、不收取报名费。每名选手只能报名参加1次1首。可同时报名缴费参加普及业余组。

  3、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上海音乐家协会官网:www.shmusic.org)。

  4、视频要求:

  A、参演选手须提供演奏视频(要求MP4,MOV,Mpg2,RMVB格式),3月12日零点前发送电子邮件至shzcgzzy@163.com。

  B、选手必须使用参演伴奏带录制视频,须面向摄像机镜头,在一个合适的距离里,以确保演奏清晰可见。

  C、电子邮件视频文件名须注明:网络组、报名序号、姓名、参演曲目和指导教师。但视频中不得有显示参演选手等信息的字幕和场地布景。

  D、报送的视频不得进行艺术美化性质的编辑,包括图像和音频,且必须为

  同期录音,严格要求声像同步。

  E、注意报送视频品质,因视频质量影响评选成绩的后果自负。报名视频资料不予退还。

  三、展演时间

  1、报名截止后,第一轮以专家看视频评选的方式进行。选出30名左右选手。3月20日公布进入第二轮选手名单,并将第二轮选手演奏视频进行网络大众评选,最终成绩由网络大众评选出最喜爱的选手。

  2、组委会拥有参展选手视频上传网络的使用权。

  四、参演曲目

  从以下9首规定曲目中自选作品一首。

  选手可在报名网站免费下载乐谱、练习伴奏带、参演伴奏带。

  可以根据乐谱,加以古筝技法、改编乐曲,但不可以改变参演伴奏带版本及长度。

  《南泥湾》《我的祖国》《走进新时代》《难忘今宵》《一切献给党》《绒花》《爱我中华》《凉凉》《不忘初心》

  五、评审原则

  评判标准为艺术性与技巧性并重。包括音准、节奏、音色、演奏方法及对乐曲的感受理解和表达,演奏的完整性与表演的信心均作为评分依据。

院校专业组

  院校专业组旨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委约9首作品为第二轮指定曲目,意在扩展新作品、培育选拔新人。

  一、参演范围

  专业音乐院校及附中和综合类大学艺术院校在校学生,凡符合章程所规定的适龄演奏者,不分民族、性别、地域、文化程度,均可报名参加。

  二、参演组别

  1、专业少年组:(专业音乐学院附中在校学生)

  2、专业青年A组:(专业音乐学院在校学生)

  3、专业青年B组:(综合类大学艺术院校在校学生)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8年2月25日~3月11日

  2、不收取报名费。不可同时报名参加网络通俗组。

  3、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上海音乐家协会官网:www.shmusic.org),报名成功后报名表选手自行打印,并凭报名表参加第二轮展演。

  4、视频要求:

  A、参演选手须提供演奏视频(要求MP4,MOV,Mpg2,RMVB格式),3月12日零点前发送电子邮件至shzcgzzy@163.com。

  B、选手所提供的视频不得任何编辑,包括图像和音频,且必须为同期录音,严格要求声像同步。如发现音频经过修正,组委会将取消该选手入选资格。

  C、选手必须面向摄像机镜头,在一个合适的距离里,以确保演奏清晰可见。

  D、视频资料必须是在提交给组委会前一年内录制完成的。

  E、电子邮件视频文件名须注明:组别(专业xx组)、报名序号、姓名、学校、参演曲目和指导教师。但视频中不得有显示参演选手等信息的字幕和场地布景。

  F、注意报送视频品质,因视频质量影响评选成绩的后果自负。报名视频资料不予退还。

  四、展演时间、地点

  时间:3月15日第一轮评选,3月20日公布第二轮入选名单及第二轮指定曲目。4月29日第二轮评选。

  第二轮评选地点:上海师范大学音乐厅

  五、参演曲目

  展演分第一轮、第二轮两轮次进行。第一轮以专家看视频评选的方式进行。通过第一轮评选,选出30名左右的选手参加现场第二轮展演。

  参演曲目要求:

  1、专业少年组:(专业音乐学院附中)

  第一轮:规定曲目《将军令》《云庆》《茉莉芬芳》3首中自选1首,并自选创作曲目1首(不可带伴奏)。

  第二轮:从组委会委约作品3首中自选一首,公布复赛名单后公布作品乐谱。

  2、专业青年A组:(专业音乐学院)

  第一轮:规定曲目《月儿高》《林冲夜奔》《草原英雄小姐妹》3首中自选1首,并自选创作曲目1首(不可带伴奏)。

  第二轮:从组委会委约作品3首中自选一首,公布复赛名单后公布作品乐谱。

  3、专业青年B组:(综合类大学艺术院校)

  第一轮:规定曲目《四合如意》《海青拿天鹅》《东海渔歌》3首中自选1首,并自选创作曲目1首(不可带伴奏)。

  第二轮:从组委会委约作品3首中自选一首,公布复赛名单后公布作品乐谱。

  六、评审原则

  1、选手在现场上只有编号,组委会不向评委出示选手任何背景材料,编号采用报名编号。

  2、评判标准为艺术性与技巧性并重。包括音准、节奏、发音、演奏方法及对乐曲的感受理解和表达,演奏的完整性与表演的信心均作为评分依据。

  3、在展演中,演奏者演奏超时,评委有权终止选手演奏,但不影响选手演奏成绩。

  4、选手、家长、教师、评委要严格遵守展演章程和纪律,违纪违章者将取消参演资格或评委资格。

  七、其他

  1、参演选手的交通、食宿均自理。

  2、参演时选手无须携带乐器。

  3、主办方对本章程未尽事宜拥有解释权及决定权。参演选手对承办单位或大赛工作人员产生质疑,发现有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情况,可向主办方投诉,经查属实后,将予相应的处理。

  特别注意:9首规定曲目(曲谱、参演伴奏带、演奏提示伴奏带)将于2月24日在上海音乐家协会官网www.shmusic.org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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