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音协和产行业音协: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在文艺工作座谈会和在第十次全国文代会开幕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部署,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纪念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大力繁荣音乐创作,按照“中国当代歌曲创作精品工程(2017-2021)——‘听见中国听见你’年度优秀歌曲推选活动”部署,中国音乐家协会将面向全国组织开展“听见中国听见你”2017年度优秀歌曲推选活动。现将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及目标
推选活动重点围绕喜迎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和纪念建军90周年主题,以“中国梦主题歌曲创作活动”为龙头和抓手,面向全国征集推选一批聚焦中国梦时代主题,弘扬中国精神、传播中国价值、凝聚中国力量,体现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展示文化自信,思想性、艺术性、可听性俱佳的歌曲精品。
二、活动进程
1.作品征集:2017年8月20日至11月20日
2.作品推选展示:2017年11月20日12月20日
注:征集推选活动的组织措施、报送要求、评审办法、宣传展示方案等详细内容,请参见《中国当代歌曲创作精品工程——“听见中国听见你”年度优秀歌曲推选活动实施方案》。
中国音乐家协会
2017年8月20日
中国当代歌曲创作精品工程——“听见中国听见你”年度优秀歌曲推选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在文艺工作座谈会和在第十次全国文代会开幕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大力繁荣音乐创作,推出一批聚焦中国梦时代主题,弘扬中国精神、传播中国价值、凝聚中国力量,体现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展示文化自信的歌曲精品,培养扶持优秀青年词曲作家队伍,中国音协拟从2017年至2021年用五年的时间打造“中国当代歌曲创作精品工程——‘听见中国听见你’年度优秀歌曲推选活动”。
一、活动目标
以“中国梦主题歌曲创作活动”为龙头和抓手,重点抓好歌颂党、歌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歌颂人民幸福美好生活等题材的歌曲创作,推出一批思想性、艺术性、可听性俱佳的优秀歌曲。进一步加强中青年音乐创作人才的扶持力度,努力形成人才辈出的良好局面。以每年的重要时间节点作为该年度创作的选题方向,举办“听见中国听见你——年度优秀歌曲推选活动”,每年推选“年度优秀歌曲”20首,五年时间共推出100首歌曲精品,向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献礼。
二、创作方向
2017年至2021年,将相继迎来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党的十九大召开、改革开放40周年、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等重大会议和纪念活动。中国当代歌曲创作精品工程——“听见中国听见你”年度优秀歌曲推选活动,将紧紧围绕这些重要时间节点精心组织创作、推选、宣传、评论和展示。
三、组织措施
(一)由中国音协牵头,以省、自治区、直辖市音协和产行业音协为基础,联合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文化处、中国音协音乐创作委员会等有关部门,共同征集遴选优秀歌曲。全面调动广大音乐创作者的积极性,确保报送作品形式多样、特色鲜明。计划每年报送歌曲200首左右。
(二)将中国音协全国优秀青年词曲作家高级研修班培养的百余名体制内外的优秀学员作为中坚力量,每年向他们委约创作歌曲20—30首左右,以增强报送作品的青春气息和创新活力。
(三)以委约重点词曲作家创作作为提高作品质量、打造精品歌曲的重要保证,计划每年向他们委约创作歌曲10首左右。
(四)在各报送单位分别选送的5-8首作品中,原则上45岁以下(即1971年1月1日后出生)作者占比不少于30%。其中,各省级音协报送的作品中,以本地作者为主,体制外作者不少于20%,音协系统驻会干部不超过10%。
四、报送要求
(一)报送作品须为十八大以来的新创作品,且未在国家级音乐征集评选活动中获奖,限团体报送。
1、报送作品力求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注重思想性、艺术性相统一,富有强烈的时代气息和艺术表现力、感染力;提倡作品的形式、体裁及风格的多样化,鼓励创新。
2、作者须保证对作品享有完整版权,提交作品参选即视为授权主办方拥有作品的非商业宣传推广使用权。若作品侵犯著作权等有关法规,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选资格,所涉法律责任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二)作品不得进行重复报送,否则视为无效。每位词、曲作者报送作品不得超过2首。
(三)作品时长不超过5分钟。
(四)各报送单位需一次性提交全部作品的完整资料,如下所列:
1、A4纸打印曲谱一式10份,其中9份需隐去作者信息
2、将作品音频以WAV格式储存在CD盘或U盘中报送
3、每首作品提交《报名表》一式2份,以含报送单位公章和词曲作者本人签名视为有效
4、全部作品报送清单一式2份,并以表格形式体现作品序号、名称、词曲作者、演唱者等基本信息(需加盖公章)。
(五)征集时间:以每年度推选活动通知为准。
(六)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
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1号院32号楼B座中国音协“年度歌曲”推选办公室(限邮局EMS或普通信件)。邮编:100083。电话:010-59759637。
五、评审办法
(一)整个推选过程坚持中国音协音乐创作委员会全体委员与中国音协各团体会员单位共同推选的原则。为确保推选工作更加公平公正公开,将借助互联网新媒体(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进行作品推介、音频试听与互动投票。
(二)推选过程中,参与投稿作者要遵循评委回避原则。
(三)对入围复评的作品进行不记名推选,推选出60首歌曲进入终评。排名前20位的作品为年度入选作品。
六、宣传展示
(一)推选结果公布后,中国音协将组织中央及地方主要电视台、电台、报刊、网络等媒体资源,并在中国音协主办的“五刊一报”(《人民音乐》《歌曲》《词刊》《音乐创作》《中国音乐专刊》)及协会官方网站开辟专栏,对每年入选的20首作品进行宣传报道和全面推介,以期发挥良好的示范、导向、引领与宣传作用。
(二)在对每年入选的20首作品以出版、发行、电视、电台播出等形式进行宣传推广的基础上,优先推荐在中国音协主办的国家级音乐演出、金钟奖等国家级专业赛事活动及一些重大晚会中,进行展示与展演,以此打造“创作、演出、推广”一体化的音乐创作发展新格局。
中国音乐家协会
2017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