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回放
去年7月,《人民音乐》刊登年近九旬的老作曲家朱践耳撰写的《“钟鼓奖”事件亲历记向音乐界的汇报》(下简称《亲历记》),文中涉及2007年上音“钟鼓奖”作曲比赛引发的诸多风波:唯一大奖《了歌》被揭发涉嫌抄袭、《了歌》作者宋歌被爆与大赛艺委会主席何训田为师生和情侣关系、作曲系教授朱世瑞遭何训田“动手打人”。
去年11月,何训田以名誉受到侵犯,将朱践耳告上法庭。
晨报讯作曲家何训田告九旬老作曲家朱践耳名誉侵权案(相关报道详见2010年9月16日B3版),卢湾法院于11月29日作出判决:何训田败诉。判决书中明确:朱践耳并未虚构事实对何训田进行诽谤,主观上没有故意侵犯其名誉权的恶意或过错,亦没有侮辱何人格的内容,不应认定为侵害名誉权。
这起名誉侵权案的焦点在于:朱践耳所撰文章中,是否虚构了包括何训田打人事件的事实,进行了诽谤;朱践耳是否主观上存在恶意,故意侵犯何训田之名誉权。
法院调查到,2007年10月31日下午,何训田与朱世瑞确实在上海音乐学院办公室内发生了争执,何训田当时态度粗暴。朱践耳当时虽不在争执现场,但事发当天朱世瑞即通过电话将争执一事告知他,朱践耳亦从上海音乐学院了解过相关情况相互印证。而从《亲历记》一文中关于“打人事件”的叙述内容来看,与朱世瑞交给院方的投诉书内容基本吻合,并没有添加或随意改动,因此并未虚构事实,进行诽谤。
同时,朱践耳所撰写的《亲历记》一文是通过自己的亲身经历及了解的情况,针对比赛评奖结束后出现的争议及矛盾,进行叙述及评论,而非针对何训田个人,更不是仅仅针对“打人事件”。作为对一项公开音乐比赛的评论文章,《亲历记》一文不可避免会涉及何训田,文章中所叙述的何训田与朱世瑞之间争执及上海音乐学院的处理情况,并非个人隐私信息。从《亲历记》的内容来看,既有对争议过程的叙述,又有针对音乐作品较为专业的解说和评论,表达了朱个人对于赛事评奖引发争议的感受及评判,是他作为音乐专业人士通过舆论行使相应的监督权,以促进同类型专业音乐赛事评奖程序和制度的完善,因此,何训田提出的朱践耳在主观上具有过错的诉讼主张,法院不予采纳。
来源:新闻晨报(上海)记者陈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