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公告

上海音乐家协会关于会员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2015/3/3 13:46:36

 随着上海音协会员规模日益壮大,会员的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呈现一定的复杂性。为了保障公平公正、减轻会员负担、简化工作程序,同时参考了中国音协有关会费的收缴方式,经过协会办公室会议明确了新的会费收缴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5年以前入会的会员需按照《上海音乐家协会章程》及时缴纳会费,会费标准为20元/年。70周岁(含)以后不再续缴。
二、自2015年起,新发展会员实施终身会费制,一次性缴纳工本费、审批费及会费600元。
特此通知。

 

 

上海音乐家协会
201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