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新梦”原创作品音乐会是上海音乐家协会于2007年为上海之春国际音乐节而创立的原创音乐展示平台,已成功举办十三届。作为上海培育、展示和推广原创音乐的重要平台,“海上新梦”以推新人新作为主要着力点,为繁荣上海音乐创作做着不懈努力。历届“海上新梦”已成功演出交响乐、声乐、民乐等不同形式的音乐新作百余首,不少作品经过打磨已日趋成熟并在众多重要场合演出,可谓硕果累累,成绩不俗。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海上新梦·十四”音乐会将以“复兴之光”为主题,现向海内外作曲家征集演出新作。
一、活动宗旨
秉承上海之春国际音乐节力推新人新作的传统,创作并遴选出一批兼具中国文化特征、精神内涵、时代印记与艺术高度的音乐作品。
二、组织机构
“海上新梦·十四”音乐会的创作和演出由上海音乐家协会携手上海爱乐乐团共同主办。
三、征集要求
(一)参选者范围
投稿作者不限地区、年龄、职业。
(二)作品题材
音乐会将以“复兴之光”为主题,投稿作品力求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欣欣向荣的美好前景、中华民族不懈追求发展进步的优秀传统及悠久的民族血脉和文化基因。力求彰显新时代的精神风貌和人民情怀,以小见大地展现时代变迁下的辉煌成就和内心情感。
(三)作品体裁
1、中小型管弦乐作品
(1)创作演奏时长12分钟以内的单乐章作品;
(2)具体形式可采用纯乐队作品、独奏乐器与乐队、协奏、重奏等;(3)管弦乐队为三管编制。
2、声乐作品
(1)作品演出时长为10分钟以内;
(2)具体形式可采用钢琴或管弦乐队伴奏的独唱、重唱、小组唱、合唱或交响合唱;
(3)管弦乐队为三管编制,合唱团不超过60人。
(四)其他要求
1、作品风格不限,凸显主题即可。
2、作品应创作于2017年或以后,未在中国内地公演过(包括内部演出及各类比赛等),其音像未在中国内地出版或销售过,未在内地广播、影视中播出过。
3、为贴合上海之春国际音乐节“人民音乐节”的办节定位,投稿作品应统筹艺术性与群众性,具备较高的可听性,力求在演出中提升作品的社会影响力。
四、评选及入选说明
(一)上海音乐家协会与上海爱乐乐团将组织专家对应征作品进行评审,入选作品将在2020年的第三十七届上海之春国际音乐节“海上新梦·十四”音乐会上正式演出。
(二)上海音乐家协会将根据入选作品的长度、类型等支付稿酬,作品长度以音乐会现场演出时长为准。对于世界首演的作品,稿酬从优。
(三)入选作品的作者可作为嘉宾出席音乐会,上海音乐家协会将为外省市作者提供一定的差旅补贴。
(四)在截稿期之后两个月内未收到入围通知的作品即为未入选,其作者可自由处置作品。
五、投稿方式
(一)应征材料
1、纸质报名表一份(需作者本人签名);
2、报名照一张(粘贴于报名表上);
3、纸质版装订总谱一式八份(隐去作者姓名);
4、作者身份证或护照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5、如有电子音响小样,可一并附上(CD或U盘皆可)。
注:a.所有材料均需同时提供电子文件,请发送至shyinxie@163.com。
b.歌曲作品需同时提供词作者的报名照和身份证复印件。
(二)报名方式及截稿日期
作品截止报送时间为2020年1月31日,以上所有应征材料请在截稿前寄达:
上海市静安区延安西路200号1号楼905室 上海音乐家协会艺术室
联系人:陶金 电话(传真):021-62485036 邮编:200040
六、本章程解释权归上海音乐家协会所有。
上海音乐家协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